2008年5月23日 星期五

民進黨不需要跟著起舞

民進黨不需要跟著起舞

李慶安的國籍事件﹐從總統選舉炒到現在。

依照美國聯邦法典第八章的1481a(4)(B) 條﹐美國公民若有意圖放棄美國國籍並志願在18歲以後擔任外國政府公職﹐將失去其國籍。

而法院是如何詮釋這段法條呢﹖在一個案件中 Kahane v. Shultz, 653 F. Supp 1486 (E.D.N.Y 1987) ﹐當事人為美國公民﹐後來去以色列擔任國會議員﹐但法院裁決雖然當事人擔任了外國政府的公職﹐並宣誓進入以色列的國會﹐但 “只有在志願情形下的正式宣誓時包括了清楚/明白的放棄美國公民權才能足夠建立一個明確的[放棄美國公民權的]意圖。”

換句話說﹐美國的法律明顯的指出﹐在外國的國會宣誓就職並不足夠表示出放棄美國公民權的意圖﹐而美國聯邦法典第八章的1481a(4)(B) 條規定寫的清清楚楚﹐“意圖放棄美國國籍” 加上“擔任外國政府公職” 兩項必須同時存在。

當李慶安拿出她曾經擁有﹐說已經自己去取消的美國護照公開給記者拍照﹐也拿出她台灣護照﹐有美國5年簽証的護照給記者拍照時﹐她當然可以說﹐她已經在1994年就失去美國籍﹐而這個公斷就是美國政府才能處理認定。

520以後﹐李慶安的國籍再被提起﹐如果李慶安因國籍而失去立法委員身份時﹐需要補選時﹐這塊國民黨的鐵倉﹐民進黨在現在一對一的選戰上﹐不管誰出來﹐絕對是不可能贏得這區的選舉﹐所以誰最有利﹐誰最得利﹐當然是國民黨目前在這個區的有力黨員。

所以﹐在人家的內鬥上﹐民進黨在這個時候已經不需再跟著起舞陪人家炒作這件事情﹐而是蔡英文主席該如何整合民進黨﹐帶領民進黨﹐走什麼樣的路﹐民進黨內部的所有派系該怎樣捐棄前隙﹐真正的團結﹐努力在在野的位置﹐讓台灣重新站起來﹐這才是當前最重要的事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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